橋頭法院 114菊19928

高雄市楠梓區清平街51巷2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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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850
保證金:
170
總坪數:
33.7
坪單價:
25.3萬/坪
持分地坪:
8.1 坪
公告建坪:
33.7 坪
總現值:
104.8 萬
拍後增值:
-21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26.9 坪
附建坪:
3.1 坪
公設坪:
3.6 坪
公設比:
10.8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清楠段 311地號,面積 2,487.1 m2,持分 108/10000,320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楠梓區清平街51巷22號,建號 113,持分 1/1,480 萬
1樓層:30.082樓層:44.44騎樓:14.40合計:88.92 陽台4.82,平台5.51 (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楠梓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124,持分 35/10000,50 萬
共同使用部分:3433.27合計:3433.27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於民國114年4月17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未住於此,該屋出租予第三人永冠城工程行, 租期2年,於民國114年4月11日起開始承租,每月租金新台幣1萬7千元。檢視屋況大致良好,
3.
二樓均作辦公使用,擺放辦公桌椅。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依租約所載,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林O盈承租中,期間自民國114年3月20日起至民國 116年3月19日止,每月租金新台幣1萬7千元,押金新台幣3萬4千元,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 注意。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 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 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楠梓區 清楠段 311地號
2,487.1 m2 × (108/10000) × 39,000 元 - 320 萬元
= -21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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