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40005建號建物、暫編41482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391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114年5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無人應門。114年7月23日測量時,房 屋及增建(即暫編41482建號建物)部分均為債務人弟弟使用,債務人未住在內。增建部分與公寓 共同樓梯,無獨立出入口。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暫編41482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 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為屋頂重直增建違章 建築,既存違章建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