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簡89083一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段一小段23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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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4 ~ 2026/08/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58
保證金:
112
總坪數:
3.5
坪單價:
160.4萬/坪
持分地坪:
3.5 坪
總現值:
294.4 萬
拍後增值:
-26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業段一小段 235地號,面積 23 m2,持分 1/2,558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2/9,總底價 871萬,保證金 175萬,坪單價 250.4萬/坪,流標
2拍,2026/3/23,總底價 697萬,保證金 140萬,坪單價 200.4萬/坪,流標
3拍,2026/4/27,總底價 558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160.4萬/坪,流標
停拍,2026/5/20,停拍
法院筆錄 (6)
1.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0月2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35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北投區 光明路157巷6弄5號建物部分占用等語。依建物房屋稅籍資料為債務人及土地共 有人所有,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 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
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3.
聲明應買價額新台幣:5,580,000元。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 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六、無抵押權登記。
6.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115.5.4~115.8.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北投區 大業段一小段 235地號
23 m2 × (1/2) × 256,000 元 - 558 萬元
= -26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4
1拍 點交
34.4 坪 / 1,876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63.9 坪 / 1,953.4 萬
2026/6/23
1拍 點交
302.7 坪 / 303 萬
2026/6/25
2拍 不點交
77.7 坪 / 3,084 萬
2026/6/25
2拍 部分點交
79.8 坪 / 5,356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0.7 坪 / 42 萬
2026/6/10
2拍 不點交
5.1 坪 / 158 萬
2026/6/22
2拍 點交
624.7 坪 / 2,432 萬
2026/6/22
2拍 點交
539.4 坪 / 2,100 萬
2026/6/22
2拍 部分點交
1,928.2 坪 / 3,4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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