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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14年5月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陳稱,167地號土地為七賢三路250號大樓旁之臨路三角形土地。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六、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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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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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