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迅131828

臺南市東區德高段54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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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5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30
坪單價:
13.3萬/坪
持分地坪:
30 坪
總現值:
371.6 萬
拍後增值:
-2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東區 德高段 540-1地號,面積 156 m2,持分 29/60,300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東區 德高段 540-2地號,面積 49 m2,持分 29/60,1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8)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柏油道路,編號2土地可能建物部分 坐落(仍以實際測量為準)。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作為道路使用。惟實 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 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 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 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7.
依登記謄本記載,有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六、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東區 德高段 540-1地號
156 m2 × (29/60) × 37,500 元 - 300 萬元
= -17.3萬元
2.
臺南市 東區 德高段 540-2地號
49 m2 × (29/60) × 37,500 元 - 100 萬元
= -1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部分點交
17.6 坪 / 97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2.8 坪 / 10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5.7 坪 / 140 萬
2025/11/5
1拍 點交
7 坪 / 180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22.7 坪 / 400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17.2 坪 / 132 萬
2025/11/19
2拍 不點交
0.6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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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8.9 坪 / 80 萬
2025/11/5
2拍 點交
203.3 坪 / 3,752 萬
2025/11/19
2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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