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35257

臺南市北區大銃段17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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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0.1
坪單價:
1,015.5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0.6 萬
拍後增值:
-5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銃段 173地號,面積 2 m2,持分 1/12,51.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16,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8.5萬/坪,流標
2拍,2026/1/13,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14.8萬/坪,流標
3拍,2026/2/10,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應買,2026/2/12~2026/5/11,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部分道路,另有一間門牌號碼「公園南 路222巷20弄27號」之吳家歷代公廳之房屋。據鑑價報告記載:系爭土地現況做 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 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 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日後若就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乙事孳生爭執,仍以本院民事庭之確 定判決認定結果為準,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及應買人務必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大銃段 173地號
2 m2 × (1/12) × 34,600 元 - 51.2 萬元
= -5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2拍 不點交
33.3 坪 / 1,033.6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21 坪 / 1,000 萬
2026/5/19
1拍 不點交
25 坪 / 972 萬
2026/5/5
1拍 不點交
49.3 坪 / 4,300 萬
2026/5/5
1拍 部分點交
23.4 坪 / 470 萬
2026/5/19
1拍 不點交
2 坪 / 85 萬
2026/5/12
2拍 不點交
0 坪 / 1.6 萬
2026/5/12
1拍 不點交
16 坪 / 430 萬
2026/4/28
1拍 部分點交
149.7 坪 / 3,815 萬
2026/4/28
2拍 不點交
4.8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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