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東141307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段23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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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
保證金:
0.3
總坪數:
0
坪單價:
26.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總現值:
0.7 萬
拍後增值:
-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永福段 237地號,面積 42.5 m2,持分 1/264,1.3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21,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41.1萬/坪,流標
2拍,2026/5/12,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3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門牌號碼: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3 17巷2號建物,占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本件拍賣不動產應 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基地座落部分有優先承買權,惟於優先承買時應併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永福段 237地號
42.5 m2 × (1/264) × 41,700 元 - 1.3 萬元
= -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6
1拍 點交
24.1 坪 / 273 萬
2026/6/30
1拍 點交
26.7 坪 / 1,300 萬
2026/6/30
1拍 不點交
32.8 坪 / 700 萬
2026/6/16
1拍 點交
81.5 坪 / 1,441 萬
2026/6/17
1拍 不點交
71.1 坪 / 2,700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165.3 坪 / 6,299 萬
2026/6/17
1拍 不點交
2.8 坪 / 242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59.5 坪 / 5,400 萬
2026/6/23
1拍 不點交
50 坪 / 2,050 萬
2026/6/9
1拍 不點交
1.9 坪 / 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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