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85102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20-8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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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
保證金:
22.4
總坪數:
12.1
坪單價:
9.3萬/坪
持分地坪:
12.1 坪
總現值:
234.8 萬
拍後增值:
12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20-89地號,面積 80 m2,持分 1/2,112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系爭土地係巷道。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 投標人及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 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 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鹽埕段 220-89地號
80 m2 × (1/2) × 58,700 元 - 112 萬元
= 12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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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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