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365

高雄市鹽埕區大東段40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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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9.6
保證金:
33.9
總坪數:
5.4
坪單價:
31.1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總現值:
81.4 萬
拍後增值:
-8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大東段 408地號,面積 11 m2,持分 1/3,35.2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鹽埕區 大東段 409地號,面積 43 m2,持分 1/3,134.4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7,總底價 265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48.7萬/坪,流標
2拍,2026/1/7,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2.4萬,坪單價 38.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處上有同段478建號建物,該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3.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無法查明債務人確切使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物如有分割訴訟者,請即向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標的為合併拍賣者,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須就其得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買受,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承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鹽埕區 大東段 408地號
11 m2 × (1/3) × 45,200 元 - 35.2 萬元
= -18.6萬元
2.
高雄市 鹽埕區 大東段 409地號
43 m2 × (1/3) × 45,200 元 - 134.4 萬元
= -6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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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0
1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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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9.7 坪 / 168.1 萬
2026/1/22
1拍 點交
65.6 坪 / 1,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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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7.9 坪 / 17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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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39.9 坪 / 1,4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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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12 坪 / 260 萬
2026/1/28
3拍 不點交
2.7 坪 / 22.4 萬
2026/1/22
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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