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2929-39地號土地,13984建號建物係1 797建號建物之增建部分,與13994建號建物,兩者均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 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13994建號建物部分跨越鄰地2929-19地號土地之使用權源不明, 如屬無權占有,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現況係由債務人及家屬占有使用,1797建號建物與139 94建號建物之
10.
拍賣之建物未據陳報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或 嚴重漏水等情事,據債務人張意岭查封時在場稱1797建號建物雖會漏水,但未達嚴重漏水程 度,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