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祥42475二

新北市汐止區中正段84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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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9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
保證金:
2
總坪數:
0.1
坪單價:
66.8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5.5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張城嘉
張城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中正段 845地號,面積 19 m2,持分 1/48,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22,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83.5萬/坪,流標
2拍,2026/1/26,總底價 8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66.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於民國113年7月1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45地號土地上有新 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段480號建物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 為為土地共有人,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 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2.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2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有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中正段 845地號
19 m2 × (1/48) × 139,000 元 - 8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6
1拍 不點交
300.1 坪 / 1,285 萬
2026/3/26
1拍 不點交
27.2 坪 / 125 萬
2026/2/25
1拍 不點交
18 坪 / 120 萬
2026/3/12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975 萬
2026/2/11
1拍 不點交
1.7 坪 / 47 萬
2026/2/5
1拍 不點交
3.5 坪 / 221.5 萬
2026/2/9
2拍 不點交
1.1 坪 / 69 萬
2026/2/5
2拍 不點交
11.6 坪 / 467 萬
2026/2/5
3拍 不點交
15 坪 / 3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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