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良25473

高雄市林園區福德段26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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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0
保證金:
50
總坪數:
21
坪單價:
11.9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72.9 萬
拍後增值:
-17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吳小婕
吳小婕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福德段 268地號,面積 2,183.8 m2,持分 4/126,25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88年6月30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為共有地,土地上蓋有 房子數十棟;又本院於114年3月18日執行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 林內路
3.
98號門牌數棟建物及空地;另據鑑價報告稱本件土地現況有多 棟建物,且多有保存登記及門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項規定者,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 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10.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2.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林園區 福德段 268地號
2,183.8 m2 × (4/126) × 10,510 元 - 250 萬元
= -17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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