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735地號土地部分建物坐落;737地號土地雜木、部分空地;739地號土地為巷道。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地上建物為為其他共有人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及分管契約,僅就債務人土地持分執行。拍定後不點交。
6.
735地號土地現況為部分建物坐落、部分空地;737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雜草、空地;739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巷道使用(成功三路16巷)。
7.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未一併估價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別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本標別係合併拍賣,如拍定後有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聲明優先承買,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
9.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六、未設有他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