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8209己

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143-4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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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5 ~ 2026/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1
保證金:
7.7
總坪數:
26.8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6.8 坪
總現值:
21.2 萬
拍後增值:
-1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沈琳朣
沈琳朣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城段 143-4地號,面積 265.5 m2,持分 1/3,38.1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1/7,總底價 52.7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6/2/11,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2拍,2026/3/11,總底價 44.8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6/4/15,總底價 38.1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750萬元之抵押 權與本件債權人,上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 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143-4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 安樂區基金一路42號房屋之北方約15米處,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屬保護區,位於 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42號房屋後方之空地,其上無建物。道路規劃 與路況、民生必須取得便利性均稍差。」等語。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 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城段 143-4地號
265.5 m2 × (1/3) × 2,400 元 - 38.1 萬元
= -16.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7
1拍 不點交
14.8 坪 / 250.6 萬
2026/6/3
1拍 不點交
20.3 坪 / 485.9 萬
2026/5/26
1拍 不點交
11.2 坪 / 110 萬
2026/5/26
1拍 不點交
28.6 坪 / 700 萬
2026/5/27
1拍 不點交
4.2 坪 / 393.7 萬
2026/5/27
1拍 不點交
14.2 坪 / 246 萬
2026/5/26
1拍 不點交
35.8 坪 / 903 萬
2026/5/26
1拍 點交
40.6 坪 / 780 萬
2026/5/20
1拍 不點交
11.7 坪 / 45.4 萬
2026/5/20
1拍 點交
48 坪 / 5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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