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儉28209丁

基隆市安樂區新城段145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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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8.2
保證金:
29.7
總坪數:
104.8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04.8 坪
總現值:
83.1 萬
拍後增值:
-65.1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城段 145地號,面積 2,078.3 m2,持分 1/6,148.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7,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6/2/11,總底價 174.3萬,保證金 34.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2拍,2026/3/11,總底價 174.3萬,保證金 34.9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最高限額新臺幣750萬元之抵押 權與本件債權人,上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2.
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 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145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基隆市安 樂區基金一路42號房屋之西北方約90米處,為雜木林。」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屬保護區,位於 門牌號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42號房屋西北方約90公尺處之山坡林地,其上 無建物。道路規劃與路況、民生必須取得便利性均稍差。」等語。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 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 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安樂區 新城段 145地號
2,078.3 m2 × (1/6) × 2,400 元 - 148.2 萬元
= -6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4
1拍 不點交
27.5 坪 / 494.7 萬
2026/4/14
1拍 點交
28.5 坪 / 700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148.9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32 坪 / 114 萬
2026/4/8
1拍 點交
79.3 坪 / 4,453.1 萬
2026/4/8
1拍 點交
29.6 坪 / 1,031.4 萬
2026/4/14
1拍 不點交
7 坪 / 376 萬
2026/6/3
1拍 不點交
6.9 坪 / 60 萬
2026/4/8
1拍 不點交
136.4 坪 / 1,75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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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39.2 坪 / 1,61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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