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育58185

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240巷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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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6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00
保證金:
240
總坪數:
86.1
坪單價:
13.9萬/坪
持分地坪:
26.8 坪
公告建坪:
86.1 坪
總現值:
416.6 萬
拍後增值:
-22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鄰里中心商業區
主建坪:
80.7 坪
附建坪:
5.4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金鼎段 465地號,面積 2,872.5 m2,持分 308/10000,640 萬
(鄰里中心商業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240巷2號,建號 156,持分 1/1,360 萬
一層:43.43二層:43.43屋頂突出物:14.96夾層:13.32合計:115.14 陽台:17.82 (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仁武區同上建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2368,持分 1/1,200 萬
一層:23.22二層:11.85三層:45.24四層:69.23五層:2.16合計:151.7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9月11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葉O即承租人在場,稱租約於民 國113年12月1日開始,租金為貸款金額之一半,為口頭訂約,無簽訂租賃契約。債權人之代理 人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具狀稱標的物之使用情形同前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465地號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共有 人如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465地號土地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 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2368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請投標人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仁武區 金鼎段 465地號
2,872.5 m2 × (308/10000) × 47,091 元 - 640 萬元
= -22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1
2拍 不點交
31.6 坪 / 201.6 萬
2026/1/7
1拍 點交
89.8 坪 / 2,550 萬
2026/1/8
2拍 點交
33.9 坪 / 660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6.8 坪 / 83.2 萬
2025/12/22 ~ 2026/3/21
應買 點交
52 坪 / 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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