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扣押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道路,嗣本案會同地政指界時,編號1土地為屋前水 溝、道路,編號2土地為屋前水溝,另有一車庫部分占用,編號3土地為屋前水 溝,上開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 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5.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