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文5841

新竹市埔頂路276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1
  • 19 點閱
  • 0 列管
  • 2025/12/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31
保證金:
26.2
總坪數:
3.9
坪單價:
33.8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公告建坪:
3.9 坪
總現值:
39.9 萬
拍後增值:
-8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零星工業區
主建坪:
3.4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光武段 110地號,面積 70 m2,持分 1/10,122 萬
(零星工業區 )
建物 (2)
1.
新竹市埔頂路276號,建號 388,持分 1/10,8.5 萬
一層:52.85二層:48.77合計:101.62 陽台7.92平方公尺,平台3.84平方公尺,屋頂突出物4.6平方公尺,及一切附屬建物 (工業用、加強磚造、2層樓房)
2.
新竹市埔頂路276號,建號 暫編7849,持分 1/10,0.5 萬
一層:10.18合計:10.18 及一切附屬建物 (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10)
2.
本院於民國114年4月17日查封時,本件拍賣建物已無大門、外觀破舊,1樓內部停放數輛機 車、無其他家具,應無人居住;嗣本院114年9月1日現場會測查封增建部份(即暫編7849建 號),地政人員表示1樓後方有增建結構,環顧屋內門窗已遭拆除、多處壁癌,2樓地板佈滿電 線影響通行。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定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7.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8.
暫編7849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 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係合併拍賣,又為使共有物使用關係簡化,如共有人主張優 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其餘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 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
10.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畫內,零星工業區。(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 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建物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 自然死亡情事),投標(應買、承受)前請自行查明慎重考慮投標應買,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 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陳報到院,以供法院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 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光武段 110地號
70 m2 × (1/10) × 57,000 元 - 122 萬元
= -8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4
1拍 不點交
48.9 坪 / 1,200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1.6 坪 / 50.4 萬
2026/1/15
1拍 點交
2.1 坪 / 44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2.6 坪 / 55.7 萬
2026/1/14
2拍 不點交
43.7 坪 / 997.6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45 坪 / 1,546.4 萬
2026/2/2
3拍 不點交
9.9 坪 / 117.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竹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