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源124981甲

臺南市仁德區中清段66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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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1.2
保證金:
48.3
總坪數:
23.5
坪單價:
10.3萬/坪
持分地坪:
23.5 坪
總現值:
276.6 萬
拍後增值:
3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兒童遊樂場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667地號,面積 310.8 m2,持分 1/4,241.2 萬
(兒童遊樂場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2/4,總底價 471萬,保證金 94.2萬,坪單價 20萬/坪,流標
2拍,2026/2/25,總底價 376.8萬,保證金 75.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6/3/18,總底價 301.5萬,保證金 60.3萬,坪單價 12.8萬/坪,流標
應買,2026/3/19~2026/6/18,總底價 301.5萬,保證金 60.3萬,坪單價 1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房屋圍牆內空地。嗣本件現場 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大宗幼兒園內擺設兒童遊戲設施。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2.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667地號
310.8 m2 × (1/4) × 35,600 元 - 241.2 萬元
= 3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1
1拍 不點交
4.1 坪 / 428 萬
2026/8/18
1拍 點交
74.5 坪 / 1,300 萬
2026/8/25
1拍 不點交
24.5 坪 / 159 萬
2026/8/11
3拍 點交
133.2 坪 / 1,600 萬
2026/7/28
2拍 不點交
110.2 坪 / 1,768.8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1.7 坪 / 10.3 萬
2026/8/4
3拍 部分點交
99.9 坪 / 1,440 萬
2026/8/4
3拍 不點交
66.8 坪 / 518.4 萬
2026/8/11
特拍 不點交
18 坪 / 109.4 萬
2026/8/4
特拍 點交
52.6 坪 / 76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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