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源124981甲

臺南市仁德區中清段66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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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9 ~ 2026/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1.5
保證金:
60.3
總坪數:
23.5
坪單價:
12.8萬/坪
持分地坪:
23.5 坪
總現值:
276.6 萬
拍後增值:
-2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兒童遊樂場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667地號,面積 310.8 m2,持分 1/4,301.5 萬
(兒童遊樂場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2/4,總底價 471萬,保證金 94.2萬,坪單價 20萬/坪,流標
2拍,2026/2/25,總底價 376.8萬,保證金 75.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6/3/18,總底價 301.5萬,保證金 60.3萬,坪單價 1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房屋圍牆內空地。嗣本件現場 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大宗幼兒園內擺設兒童遊戲設施。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2.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667地號
310.8 m2 × (1/4) × 35,600 元 - 301.5 萬元
= -2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不點交
6.3 坪 / 80 萬
2026/5/5
1拍 不點交
18 坪 / 150 萬
2026/4/29
1拍 點交
164.9 坪 / 10,226 萬
2026/5/5
3拍 部分點交
17.6 坪 / 680.4 萬
2026/5/5
3拍 點交
52.6 坪 / 95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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