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楓50053

桃園市八德區力行段18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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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5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
保證金:
8
總坪數:
2
坪單價:
19.6萬/坪
持分地坪:
2 坪
總現值:
33.6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八德區 力行段 183地號,面積 231.9 m2,持分 1/72,19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八德區 力行段 186地號,面積 253.3 m2,持分 1/72,21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4年7月10日現場查封,據地政人員稱標的現均 為道路使用,路名桃園市八德區瑞泰街。
3.
本件僅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分管契約,且債務人於其上亦無實際占用 之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
8.
186地號使用分區為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民國65年5月31 日)之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 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 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另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就部分行使優先承 買權。若共有人結構不同,共有人僅對其共有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 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六、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 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與 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 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 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 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 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八德區 力行段 183地號
231.9 m2 × (1/72) × 49,800 元 - 19 萬元
= -3萬元
2.
桃園市 八德區 力行段 186地號
253.3 m2 × (1/72) × 49,800 元 - 21 萬元
= -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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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部分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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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1 坪 / 57.6 萬
2026/1/21
2拍 點交
5.1 坪 / 96 萬
2026/1/21
2拍 不點交
2 坪 / 123.3 萬
2026/1/22
2拍 點交
20.5 坪 / 964 萬
2026/1/8
2拍 不點交
38.4 坪 / 1,441.9 萬
2026/1/8
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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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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