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稱7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為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28號及26號建物之間後方的空地,無建物坐落。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
3.
本件系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7.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