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48地號土地上有L型土角厝,及白色鐵皮屋等建物,經檢視土角厝平房門牌為豐年路231巷36號(舊門牌為豐原鎮豐年路91巷52號),但白色鐵皮屋並無門牌號碼,現有他人在使用,但該名女士不願提供年籍等資料,債務人後來趕到稱土角厝已閒置已久,都無人在使用,不清楚屋內狀況。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白色鐵皮屋等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148地號為住1─2。
4.
土地或建物共有人就共有之土地或建物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與建物應有部分定為合併拍賣,共有人如欲主張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連同全部拍賣之土地及建物應有部分一併買受。
5.
拍賣之616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並有部分占用鄰地,使用權源不明,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