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305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部分雜樹、部分建物,有數棵香蕉 樹、芒果樹等。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經 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3.
1305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4.
1305地號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 事,本院得不點交。
5.
1305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 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1305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請 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投標時應檢附經 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1305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民法第824條第7 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若有二共有人以 上主張優先購買,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