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祥69790五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二小段826-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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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2 ~ 2026/09/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
保證金:
9
總坪數:
1.3
坪單價:
33.1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67.9 萬
拍後增值:
2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26-6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10,17 萬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2.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39-5地號,面積 26 m2,持分 1/10,26 萬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1/26,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50萬/坪,流標
1拍,2026/2/9,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50萬/坪,流標
2拍,2026/4/13,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40.7萬/坪,流標
3拍,2026/6/8,總底價 43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3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2月2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26-6地號、839-5 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南港區中南街74巷臨24號1層樓鐵皮屋占用。上開鐵皮屋非 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 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2年6月13日函復稱826-6地號土地係69使字第146 5號使用執照(68建(港)字第0054號建造執照)標示為保留地,非屬建築基地等 語,請應買人留意。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 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 意後再行投標。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430,000元。
3.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六、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4.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起至115年9 月11日止)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26-6地號
17 m2 × (1/10) × 158,000 元 - 17 萬元
= 9.9萬元
2.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39-5地號
26 m2 × (1/10) × 158,000 元 - 26 萬元
= 15.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32.8 坪 / 4,161 萬
2026/7/21
1拍 不點交
0.6 坪 / 13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754 萬
2026/7/6
1拍 不點交
44.9 坪 / 3,396 萬
2026/7/9
1拍 點交
55.1 坪 / 1,165 萬
2026/7/9
1拍 點交
29.1 坪 / 1,061 萬
2026/6/24
2拍 部分點交
61.1 坪 / 1,084.8 萬
2026/7/9
3拍 不點交
91.9 坪 / 160 萬
2026/7/9
3拍 不點交
12.6 坪 / 293.4 萬
2026/7/7
特拍 不點交
1.2 坪 / 5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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