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祥69790一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二小段81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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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8 週一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31
保證金:
147
總坪數:
18.5
坪單價:
39.6萬/坪
持分地坪:
18.5 坪
總現值:
965.4 萬
拍後增值:
23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16地號,面積 325 m2,持分 1/10,471 萬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2.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21地號,面積 286 m2,持分 1/10,260 萬
(第貳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6,總底價 1,140萬,保證金 228萬,坪單價 61.7萬/坪,流標
1拍,2026/2/9,總底價 1,140萬,保證金 228萬,坪單價 61.7萬/坪,流標
2拍,2026/4/13,總底價 913萬,保證金 183萬,坪單價 49.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12月20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816地號土地位於臺 北市南港區中南街74巷21號東側,有一無門牌鐵皮屋及該屋旁之道路地;821地 號為同巷之道路地。上開鐵皮屋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 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 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2年6月13日函復稱816地號部分土地、821地號土 地為63使字第1596號使用執照(62建(港)字第0104號建造執照)之私設道路 (查本案私設道路依建照圖說其計算建蔽率時皆未計入空地比計算,惟仍屬執 照核准要件之
2.
,816地號土地其餘部分無申請建造執照紀錄等語,請應買人 留意。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3.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六、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816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 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4.
816地號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821地號無抵押權登記。
5.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8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 標)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16地號
325 m2 × (1/10) × 158,000 元 - 471 萬元
= 42.5萬元
2.
臺北市 南港區 南港段二小段 821地號
286 m2 × (1/10) × 158,000 元 - 260 萬元
= 19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1拍 部分點交
32.8 坪 / 4,161 萬
2026/7/21
1拍 不點交
0.6 坪 / 13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754 萬
2026/7/6
1拍 不點交
44.9 坪 / 3,396 萬
2026/7/9
1拍 點交
55.1 坪 / 1,165 萬
2026/7/9
1拍 點交
29.1 坪 / 1,061 萬
2026/6/24
2拍 部分點交
61.1 坪 / 1,084.8 萬
2026/7/9
3拍 不點交
91.9 坪 / 160 萬
2026/7/9
3拍 不點交
12.6 坪 / 293.4 萬
2026/7/7
特拍 不點交
1.2 坪 / 5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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