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4板金職九340甲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段43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9
  • 11 點閱
  • 0 列管
  • 2026/1/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9
保證金:
57.8
總坪數:
4.1
坪單價:
70.9萬/坪
持分地坪:
4.1 坪
總現值:
286 萬
拍後增值:
-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中和區 員山段 432地號,面積 80.9 m2,持分 8/48,289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土地查封時,經債權人會同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指界陳稱中和區員山段43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379號前方,為員山路381巷,其上無建物占用;本件土地現況為巷弄且供不特定人通行使用,是否已具備公用地役權之成立要件,仍請應買人自行明注意。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經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結果,本件拍賣之432地號土地查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於拍定時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此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中和區 員山段 432地號
80.9 m2 × (8/48) × 212,158 元 - 289 萬元
= -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1拍 不點交
2.1 坪 / 180 萬
2026/2/11
1拍 不點交
2.1 坪 / 137 萬
2026/3/10
1拍 不點交
4.8 坪 / 129.6 萬
2026/3/5
1拍 不點交
63.1 坪 / 3,691 萬
2026/3/11
1拍 不點交
7.4 坪 / 149.6 萬
2026/3/16
1拍 點交
24.4 坪 / 1,400 萬
2026/1/28
1拍 部分點交
36.4 坪 / 1,920 萬
2026/1/28
1拍 部分點交
27 坪 / 3,640 萬
2026/2/10
1拍 部分點交
49 坪 / 828 萬
2026/2/11
2拍 部分點交
46.4 坪 / 6,28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中和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