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135建號建物於114年7月17日現場查封時,該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55 巷5號2樓經第三人顧鳳玉表示其自小居住於此,且被繼承人陳麗貞係其繼母,債務人李 南施、李威遠未居於此,房屋有輕微壁癌,有無增建不確定,但無特殊交易情事,其土 地使用分區為第肆種商業區。因債務人等二人均未居住於此,並經其陳報現由第三人單 方主張借貸使用關係於查封前占有使用,且否認與第三人有任何合法使用權源,債務人 等於115年3月10日陳報上開法律關係現訴訟繫屬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本件拍定 後不點交。
2.
依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114年8月4日北市中地登字第1147010832號函所示,關於門 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建物(下稱55巷5樓)係於56年8月間辦竣建物所 權第一次登記,總樓層共4樓,1至4層樓門牌號均為55巷5號(1至4層樓之建號,分為中山 段三小段
3.
4136及4137建號),再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門牌檢索系統,中山北 路3段55巷5號,嗣於94年9月5日增編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2樓、中山北路3段55巷5號3 樓,惟各所有權人均未至本所申辦建物門牌整編,致本所地政門牌資料與民政門牌系統 不符。又本案二債務人係持有55巷5號第2層樓建物,基於前開說明,其與中山段三小段4 135建號屬同一標的,請投標人注意。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 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 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 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