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4助仁794B

花蓮縣花蓮市民意段83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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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5
保證金:
13
總坪數:
3.6
坪單價:
18.1萬/坪
持分地坪:
3.6 坪
總現值:
31.1 萬
拍後增值:
-3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花蓮市 民意段 833地號,面積 95 m2,持分 1/8,65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5)
1.
本標土地查封時,其上有花蓮市民享里華興街136巷2號房屋坐落。經查,房屋係未辦保 存登記建物,納稅義務人係土地共有人之其中一人,非本標債務人。本次查封效力及拍賣範 圍僅及於土地。
2.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債務人未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3.
於核定拍賣條件時(115年2月25日),據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 「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 後,不得執拍賣通知未記載最新之使用地類別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6.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 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 證明。
7.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 人之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花蓮市 民意段 833地號
95 m2 × (1/8) × 26,200 元 - 65 萬元
= -3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4
1拍 點交
33 坪 / 670 萬
2026/3/10
1拍 點交
2.6 坪 / 72 萬
2026/3/24
1拍 點交
8.3 坪 / 397 萬
2026/3/18
1拍 不點交
5.1 坪 / 137 萬
2026/3/24
1拍 不點交
64.1 坪 / 160 萬
2026/3/10
1拍 不點交
373.4 坪 / 1,250 萬
2026/3/10
1拍 不點交
373 坪 / 1,250 萬
2026/3/24
2拍 不點交
5.9 坪 / 80 萬
2026/3/11
2拍 點交
20.3 坪 / 302.4 萬
2026/3/11
2拍 部分點交
44.6 坪 / 5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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