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伍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737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之二層樓建物後半部坐落其上,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雜草雜木叢生,因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建物與占用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應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5.
73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保護區。六、本標別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6.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2條規定者及土地共有人,均有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