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41006建號拍定後不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
3.
民國112年6月15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76地號土地上有臺北市士林區芝玉 路1段24號、26號、26-1號、20-1號、20-2號、20-3號、20-4號及周圍無門牌號碼之建物,同段 22巷1號、2號、3號、4號、5號、6號、7號、8號、9號、11號及周圍無門牌號碼之建物,同段20 號部分建物占用;577地號土地為同段22巷1號至47號對面之道路用地;586-1地號土地位於同段 20號之牆角附近。上開除26號外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 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 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5.
41006建號係未登記建物,112年6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屬祭祀公業所有, 其未居住在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2 年8月29日函覆稱:41006建號建物係位於一般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列 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 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 記。
6.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 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9.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11.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