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壬57978三

彰化縣員林市南昌路154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570
  • 15 點閱
  • 0 列管
  • 2026/3/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570
保證金:
114
總坪數:
55.1
坪單價:
10.3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55.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2.8 坪
附建坪:
2.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2)
1.
彰化縣員林市南昌路154號,建號 945,持分 1/1,550 萬
一層:35.04二層:51.84三層:51.81騎樓:16.80合計:155.49 (住商用、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3層)
2.
彰化縣員林市南昌路154號,建號 1531,持分 1/1,20 萬
一層:6二層:6屋突:6.90合計:18.9 陽台4.32雨遮3.36 (3層樓)
法院筆錄 (5)
2.
債權人陳報建物無人居住使用。另查於前次強制執行即110年度司執字第13598號拍賣筆錄 記載約40年前建物內有上吊自殺之情形。本件之占有使用情形如債權人陳報屬實,拍定後建物 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 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3.
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基地未一併估價拍賣,建物坐落之基地為第三人所有,且坐 落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7.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8.
建號1531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六,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426-2條之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到院,則基地所有權人有優 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9.
依建物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鄰近待拍
2026/4/21
1拍 部分點交
66.9 坪 / 1,050 萬
2026/4/2
1拍 部分點交
51.9 坪 / 725 萬
2026/3/26
1拍 不點交
57.5 坪 / 310 萬
2026/4/7
2拍 部分點交
14.7 坪 / 961.6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58.7 坪 / 1,148.6 萬
2026/3/25
3拍 不點交
147.6 坪 / 162 萬
2026/3/19 ~ 2026/6/18
應買 部分點交
17.9 坪 / 736 萬
2026/3/31
特拍 部分點交
50.9 坪 / 517.1 萬
2026/3/17
特拍 不點交
28.7 坪 / 435.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員林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