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民國114年11月19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965-2地號土地位於新北 市八里區荖阡坑路40號之11建物南方約56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 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 標。
5.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