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東32191

台南市中西區大同路一段70巷17號五樓之3

1拍 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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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17.3
坪單價:
23.1萬/坪
持分地坪:
5.4 坪
公告建坪:
17.3 坪
總現值:
64.3 萬
拍後增值:
-25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主建坪:
15.4 坪
附建坪:
1.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郡王祠段 417地號,面積 354.1 m2,持分 1/20,315 萬
(商業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中西區大同路一段70巷17號五樓之3,建號 474,持分 1/1,85 萬
五層:51.01合計:51.01 陽台6.26 (5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6)
2.
系爭不動產現由債務人謝以安居住,系爭建物有輕微滲水、天花板發霉情形,屋內堆滿雜物。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拍定後,依占用現況點交。
6.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一相同條件優 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確。若投標書未投入 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中西區 郡王祠段 417地號
354.1 m2 × (1/20) × 36,300 元 - 315 萬元
= -25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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