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554地號、554─1地號土地,經地政人員指界稱位於路燈定位編號073142號前至中和區民安街2巷2─1號前及上好10元碳烤攤位前三角區域。
3.
土地使用分區:554地號土地依變更中和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第一階段)(108年10月24日)為住宅區,非公共設施用地。554─1地號土地依前述計畫為道路用地。
4.
另經法院函詢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公所,現尚未能查得經徵收或協議價購之情事,是否仍有其他需地機關有上開情事不明,另函詢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查詢結果,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惟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11.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