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勇39894甲

南投縣仁愛鄉紅香段11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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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6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9
總坪數:
895.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895.4 坪
總現值:
29.6 萬
拍後增值:
-1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南投縣 仁愛鄉 紅香段 115地號,面積 2,960 m2,持分 1/1,4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115地號土地為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 115地號依現況無人使用,由債務人占用中等語。本標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3.
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 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 投標無效。
4.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15地號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5.
拍賣之115地號土地為林地,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不得移轉、設定 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又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規定,經編為林業用地之土地, 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但經徵得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6.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六、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執行法院亦不得點交,請應買人於應買 前自行查明注意。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之 價金扣除土地增值稅後足敷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 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南投縣 仁愛鄉 紅香段 115地號
2,960 m2 × (1/1) × 100 元 - 45 萬元
= -1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6
1拍 不點交
26.2 坪 / 11 萬
2026/4/1
3拍 點交
810.7 坪 / 2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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