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南170242

臺南市七股區城內段24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6.4
  • 154 點閱
  • 0 列管
  • 2026/6/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5 ~ 2026/09/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6.4
保證金:
17.3
總坪數:
25.4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5.4 坪
總現值:
30.2 萬
拍後增值:
-5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40地號,面積 4,699.8 m2,持分 1/56,8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21,總底價 135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2拍,2026/5/19,總底價 108萬,保證金 21.6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3拍,2026/6/23,總底價 86.4萬,保證金 17.3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拍賣土地上有數間建物坐落,建物門牌號碼為城內
2.
7 號等,部分土地為道路。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 請自行查證注意,地上建物、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 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建物、地上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應買人請自行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供本院審查)。又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 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240地號
4,699.8 m2 × (1/56) × 3,600 元 - 86.4 萬元
= -5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31.6 坪 / 11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86.1 坪 / 704 萬
2026/8/12
2拍 點交
30.6 坪 / 603.2 萬
2026/8/18
1拍 不點交
31.9 坪 / 25 萬
2026/8/18
2拍 不點交
99.2 坪 / 480 萬
2026/8/18
2拍 點交
122.1 坪 / 344 萬
2026/8/25
1拍 不點交
45.2 坪 / 216.9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30.2 坪 / 147.2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26.1 坪 / 8.8 萬
2026/8/19
3拍 不點交
91.9 坪 / 18.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七股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