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26建號建物、65-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4.
114年10月1日現場查封時,為瑞松花園廣場社區,據社區管理員稱,
5.
674建號建物為 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825建號建物目前作為社區放置消防機電設備、防空避難室、蓄水池使 用;826建號建物作為社區停車場使用,據管理員稱,停車位每年會抽籤決定車位使用權,並酌 收清潔費,債務人目前無車位使用。114年12月17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
7.
674建號建物)打通,室內有內梯,由5樓進出,房屋由債務人一人居住使用。五樓為廚房、 一間和室、一間餐廳;6樓為二間房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8.
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