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禹35374甲

新竹市東明段47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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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5.6
保證金:
29.1
總坪數:
2.5
坪單價:
59.2萬/坪
持分地坪:
2.5 坪
總現值:
77.1 萬
拍後增值:
-6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科技商務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市 東明段 471地號,面積 183 m2,持分 2/45,145.6 萬
(科技商務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22,總底價 182萬,保證金 36.4萬,坪單價 7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本院於113年8月21日假處分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471地號土 地上有門牌號碼新竹市光復里新光路
2.
90號之鐵皮倉庫占用,據在場人稱土 地共有人亦為該倉庫納稅義務人。嗣本院於114年8月8日履勘現場時,據地政人 員指界稱本件拍賣47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竹市光復里新光路90號之鐵皮屋 占用。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 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 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 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債權時,後 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7.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六、優先承買權:一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 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47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科技商務區;惟有關土 地使用管制、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1.
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12.
土地增值 (1)
1.
新竹市 東明段 471地號
183 m2 × (2/45) × 94,800 元 - 145.6 萬元
= -6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不點交
0.6 坪 / 5.1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0.3 坪 / 7 萬
2026/8/26
1拍 點交
0.5 坪 / 10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0.5 坪 / 10 萬
2026/8/26
1拍 點交
0.6 坪 / 13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1.1 坪 / 22 萬
2026/8/4
1拍 點交
285.1 坪 / 6,079 萬
2026/8/19
1拍 點交
97.1 坪 / 2,140 萬
2026/8/19
2拍 不點交
31 坪 / 490.5 萬
2026/8/13
3拍 不點交
17.2 坪 / 49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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