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392建號建物現出租予承租人陳韋汎,目前系爭建物由承租人經營「巧沛廚 房」泉州店迄今,承租範圍為門牌號碼中正區汀州路一段386號及388號一樓,其中有連通;據 債權人提出租賃契約所載每月租金3萬元,租期至114年10月10日止。標的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 第三種住宅區。
3.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 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4年7月14日北市消調字第1143015002 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4年8月8日核輻字第1140011983號函 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114年7月2 0日北市警中正二分刑字第1143022477號函覆,無非自然死亡案件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 處114年7月2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46032106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 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 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 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