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163507甲

臺南市仁德區太子段28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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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7
保證金:
7
總坪數:
3.8
坪單價:
9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37.9 萬
拍後增值:
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287地號,面積 590.3 m2,持分 214/11520,30.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287-1地號,面積 92.7 m2,持分 214/11520,3.9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3拍,2026/5/26,總底價 36.5萬,保證金 7.3萬,坪單價 9.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後,現況為:287地號有門牌長興 四街61之1號平房、61號相連樓房、61之2號矮房之部分坐落;287-1地號有 矮房部分坐落、部分為巷道。
2.
據債權人代理人陳報稱該2筆土地有長興四街61之1號、61號兩棟共用門牌 民宅、61之2號民宅前空地及部分建物。
3.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法律關係由拍定人 自理。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4.
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5.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就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拍定 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 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287地號
590.3 m2 × (214/11520) × 29,900 元 - 30.8 萬元
= 2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太子段 287-1地號
92.7 m2 × (214/11520) × 29,900 元 - 3.9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不點交
36.7 坪 / 225 萬
2026/6/30
1拍 點交
133.2 坪 / 2,500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48.6 坪 / 1,160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95.2 坪 / 2,270 萬
2026/7/14
1拍 不點交
30.8 坪 / 400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110.2 坪 / 2,211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1.7 坪 / 16 萬
2026/6/24
1拍 不點交
18.6 坪 / 350 萬
2026/6/23
1拍 部分點交
99.9 坪 / 2,250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8.6 坪 / 7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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