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水80131

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128巷35號7樓

2拍 點交 待拍
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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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921.2
保證金:
184.3
總坪數:
28.4
坪單價:
32.4萬/坪
持分地坪:
7 坪
公告建坪:
28.4 坪
總現值:
120.2 萬
拍後增值:
-58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主建坪:
25.5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謝文章
謝文章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法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396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八德區 興仁段 257地號,面積 1,613.6 m2,持分 142/10000,701.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桃園市 八德區 興仁段 257-1地號,面積 13.7 m2,持分 142/10000,1.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128巷35號7樓,建號 110,持分 1/1,218.4 萬
七層:84.31合計:84.31 陽台8.91,花台0.67 (7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4,總底價 1,151.5萬,保證金 230.3萬,坪單價 4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債務人於電話中表示標的房屋現有出租,租客於數年前已未能連絡上,惟未陳報租約。
2.
經肉眼檢視,標的房屋無明顯漏水、壁癌破損痕跡,內有家具家電及生活雜物。
3.
經地政指界,257地號土地為社區房屋建築基地;257-1地號土地現為中山路128巷道路用 地。
4.
經詢問社區警衛室,社區停車位為住戶自買才有,標的房屋建物謄本無登記車位。
5.
本件為拍賣共有物之全部,無拍賣應有部分情形,拍定後點交。
6.
本件不動產有普通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7.
依民法824條第7項之規定,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六、本件257地號土地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載,為八德(八德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11年2月15日) 之第三種住宅區;257-1地號土地為八德(八德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6月24日)之道路用地, 相關法規及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詢與注意,拍定後不得以該土地有任何使用上之限制而聲請 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8.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 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9.
據社區警衛室陳報,社區停車位為住戶自行買才有,謄本並無記載,本件標的原所有人是 否有購置車位,請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
10.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或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請應買人或投標人於 「應買前」或「投標前」應逕向自行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
12.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 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 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 出。
13.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八德區 興仁段 257地號
1,613.6 m2 × (142/10000) × 52,000 元 - 701.6 萬元
= -582.5萬元
2.
桃園市 八德區 興仁段 257-1地號
13.7 m2 × (142/10000) × 52,000 元 - 1.2 萬元
= -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8
1拍 點交
39 坪 / 838.6 萬
2026/7/16
2拍 不點交
12.9 坪 / 108.6 萬
2026/7/14
3拍 部分點交
89.5 坪 / 1,414.4 萬
2026/6/23
3拍 不點交
21.6 坪 / 2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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