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11月17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21 5地號土地部分為路,部分為雜樹林,並有1個三合院坐落,但無門牌號碼,據 現在住戶稱門牌為楓樹窩112號。217地號土地上為上揭三合院之東側,另有一 間鐵皮建物坐落,其他為雜木林。
2.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之215地號土地上有已登記建物(楓樹窩段
3.
30建號),部分土地上有三合院、雜木林,以及部分土地作為巷道使 用;217地號土地上有鐵皮屋、三合院、雜木林,以及部分土地作為巷道使用。
4.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無分管約定 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