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慎11445

台南市北區文成一路148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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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430
保證金:
486
總坪數:
71.1
坪單價:
34.2萬/坪
持分地坪:
25.6 坪
公告建坪:
71.1 坪
總現值:
643 萬
拍後增值:
-1,1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63.3 坪
附建坪:
7.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區 北元段 734-40地號,面積 84.6 m2,持分 1/1,1,80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北區文成一路148號,建號 343,持分 1/1,630 萬
一層:47.79二層:47.79三層:47.79四層:47.79五層:18.13合計:209.29 陽台25.69 (5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商用)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17,總底價 2,700萬,保證金 540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第三人在場陳稱:查封之建物現由其自承租使用,一個月租金7萬元,在113年簽約 就一次付清4年租金約200多萬,承租至116年12月。另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查訪函覆, 查封之建物係第三人使用。又依第三人於前案陳報,租約於113年1月24日成立,承租至116年12 月31日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 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六、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區 北元段 734-40地號
84.6 m2 × (1/1) × 76,000 元 - 1,800 萬元
= -1,1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1拍 不點交
20.2 坪 / 800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2.1 坪 / 70 萬
2026/7/8
1拍 不點交
26.3 坪 / 705.2 萬
2026/7/21
2拍 點交
138.1 坪 / 4,930.2 萬
2026/7/14
2拍 點交
24.1 坪 / 218.4 萬
2026/7/7
2拍 點交
81.5 坪 / 1,152.8 萬
2026/7/14
2拍 不點交
165.3 坪 / 5,039.2 萬
2026/7/14
2拍 不點交
59.5 坪 / 4,3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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