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建物據承租人表示用水量大,可能會漏水,二樓客廳有部分磁磚掉落,拍定後由 拍定人自理,依現況點交。
6.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7.
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楊壽明承租中,租期自民國106年10月起至115年3月止,惟已租期 屆滿,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 六、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8.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1803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部分跨建在同段5
9.
639地號上,其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