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實80378

台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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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837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9
坪單價:
92.5萬/坪
持分地坪:
6.4 坪
公告建坪:
9 坪
總現值:
468.3 萬
拍後增值:
-35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48/11/20】
主建坪:
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謝文章
謝文章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法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396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北市 大同區 橋北段二小段 308地號,面積 21 m2,持分 4/24,140 萬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48/11/20】 )
2.
臺北市 大同區 橋北段二小段 309地號,面積 105 m2,持分 4/24,688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建號 362,持分 4/24,7 萬
第一樓層:56.45第二樓層:67.25騎樓:10.80合計:134.5 (加強磚造2層樓房)
2.
台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未登記部分,建號 1682,持分 4/24,2 萬
第一層:33.28第二層:11.63合計:44.91
法院筆錄 (8)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係調假扣押卷執行,於112年3月9日現場執行時,發現
4.
2樓內部不相通,各自有獨立 出入口,1樓增建有獨立出入口,2樓增建無獨立出入口,
5.
2樓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2樓無 人居住,內部雜亂,皆有蜘蛛絲佈滿整片。據第三人王○維112年2月15日陳報,本件標的物自7 6年即有分管合意,由王○泉一家使用1樓,現出租予他人,2由債務人一家使用2樓。依第三人 王○維與債權人華南銀行陳報之租賃契約記載,1樓係由張○慧(建物共有人)出租予第三人吳○ 偉,租期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18,000元,每年1月1日年繳。 又於114年10月9日、同年11月14日現場執行時,在場人吳○諭稱其為服飾店員工,1樓由吳○偉 承租,作為模衣辣服飾店使用;騎樓及1樓之天花板有鋼筋外露,1樓增建部分作為廁所、休憩 空間使用;自外觀查看,2樓窗戶已掉下來,似無人居住使用,經詢問附近鄰居稱很久沒看到2 樓有人進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
168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5年5月18日函覆:1682建 號建物係位於一般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其建築完成 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者,得拍照存證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 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8.
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11.
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且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由 建物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 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臺北市 大同區 橋北段二小段 308地號
21 m2 × (4/24) × 223,000 元 - 140 萬元
= -61.9萬元
2.
臺北市 大同區 橋北段二小段 309地號
105 m2 × (4/24) × 223,000 元 - 688 萬元
= -29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3
1拍 點交
64.7 坪 / 13,080 萬
2026/6/18
1拍 點交
6.2 坪 / 635 萬
2026/6/23
2拍 不點交
14.8 坪 / 963 萬
2026/7/14
1拍 點交
13 坪 / 518.9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8 坪 / 1,790 萬
2026/7/7
1拍 部分點交
10.5 坪 / 1,421 萬
2026/6/11
1拍 部分點交
43.3 坪 / 3,375 萬
2026/6/11
1拍 部分點交
28 坪 / 1,478 萬
2026/7/9
1拍 不點交
0.3 坪 / 13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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