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 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5.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765地號土地上319建號建物前後及3樓均有興建中之鋼構增建 (經測量後,暫編定為319-1建號建物),目前現況裝修中,面對巷弄之牆面已拆除。債權人代理 人稱不動產現由債務人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另據估價報告記載:
6.
319-1建號建物 為整修未完成之建物,宜請注意之。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8.
319-1建號建物,有無因裝(整)修之影響,而改變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 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特別注意,其法律關係亦由買受人自理。 (六)本件拍賣之319-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9.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 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