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5強25204

高雄市鳳山區工協街18號3樓

3拍 點交 待拍
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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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8/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0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825.6
保證金:
165.2
總坪數:
55.8
坪單價:
14.8萬/坪
持分地坪:
13.6 坪
公告建坪:
55.8 坪
總現值:
222.1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主建坪:
30.6 坪
附建坪:
3.2 坪
公設坪:
22 坪
公設比:
39.5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陳俊男
陳俊男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美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524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243-36地號,面積 17,189 m2,持分 261/100000,230.4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鳳山區工協街18號3樓,建號 7536,持分 1/1,358.4 萬
3層:101.02合計:101.02 陽台:10.7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鳳山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7622,持分 261/100000,236.8 萬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27923.32合計:27923.32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16,總底價 1,290萬,保證金 258萬,坪單價 23.1萬/坪,流標
2拍,2026/8/13,總底價 1,032萬,保證金 206.4萬,坪單價 18.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15年3月26日查封時,相對人張家禎、張梅英在場,稱拍賣標的現由相對人張均亦之子 張O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拍定後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本件係依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211號民事判決暨 確定證明書變價分割遺產,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 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 者,以抽籤定之。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 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 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31條準用第113條、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243-36地號
17,189 m2 × (261/100000) × 49,500 元 - 230.4 萬元
= -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不點交
6.1 坪 / 76 萬
2026/9/16
1拍 點交
46.1 坪 / 1,30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3.3 坪 / 11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1.4 坪 / 110 萬
2026/9/16
1拍 不點交
112.4 坪 / 1,560 萬
2026/9/17
1拍 不點交
14 坪 / 276.5 萬
2026/10/14
2拍 點交
71 坪 / 518 萬
2026/9/16
2拍 點交
31.2 坪 / 776 萬
2026/10/6
2拍 部分點交
128.1 坪 / 2,936 萬
2026/9/24
2拍 不點交
30 坪 / 3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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