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5強25204

高雄市鳳山區工協街18號3樓

2拍 點交 待拍
1,032
  • 185 點閱
  • 1 列管
  • 2026/7/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3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1,032
保證金:
206.4
總坪數:
55.8
坪單價:
18.5萬/坪
持分地坪:
13.6 坪
公告建坪:
55.8 坪
總現值:
222.1 萬
拍後增值:
-6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主建坪:
30.6 坪
附建坪:
3.2 坪
公設坪:
22 坪
公設比:
39.5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4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243-36地號,面積 17,189 m2,持分 261/100000,288 萬
(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鳳山區工協街18號3樓,建號 7536,持分 1/1,448 萬
3層:101.02合計:101.02 陽台:10.7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鳳山區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7622,持分 261/100000,296 萬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27923.32合計:27923.32 (1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16,總底價 1,290萬,保證金 258萬,坪單價 23.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15年3月26日查封時,相對人張家禎、張梅英在場,稱拍賣標的現由相對人張均亦之子 張O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拍定後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本件係依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211號民事判決暨 確定證明書變價分割遺產,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 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 者,以抽籤定之。 六、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 權源,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 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31條準用第113條、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鳳山區 埤頂段 1243-36地號
17,189 m2 × (261/100000) × 49,500 元 - 288 萬元
= -6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9.6 坪 / 306 萬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不點交
5.1 坪 / 50.9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8.9 坪 / 67.2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0.2 坪 / 3.2 萬
2026/7/29
2拍 點交
34.7 坪 / 363.2 萬
2026/8/12
特拍 點交
58.8 坪 / 607.5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31 坪 / 572.8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7 坪 / 30 萬
2026/8/4
1拍 點交
146.2 坪 / 3,65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鳳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