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房屋經本院現場查封時無人應門,會同員警開鎖進入。屋內格局一廚一臥室一廁,有 隔出一工具間或工作室須從陽台進入,有水有電有家具擺設,應有人居住。經目視天花板有少 數油漆剝落,估價師稱有滲漏潮濕痕跡,但有可能非漏水造成。另據地政人員指稱,396-1地號 係位於樂利三街38巷42號(樂樂堡早餐店)與福德宮間之巷道,396-2地號上有三排建物 (53 號至路口及27號至路口)及巷道,396-3地號係樂利三街38巷口,其上有五福里公佈欄、花圃, 另有計程車招呼站之標誌牌;401地號為樂利三街38巷68號右側及洗車店前方之空地巷道,404 地號上有鐵皮建物坐落,420地號為樂利三街38巷29號、30號前方之空地巷道,420-3地號經樂 利三街38巷
3.
55號整棟建物坐落,420-2地號為樂利三街38巷56號建物坐落基地,餘部分為該 建物之右側空地、道路,420-4地號經樂利三街38巷
4.
29號整棟建物坐落,420-5地號經樂利 三街38巷30號整棟建物坐落,420-1地號位於樂利三街38巷56號建物後方。
8.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房屋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 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房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為使土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合而為一, 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本件執行標的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 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 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 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六、本件拍賣土地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
19.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又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 測之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或建物之面積、土地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 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