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05673

臺南市東區新東段1700地號

2拍 不點交 停拍 延緩執行
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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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8.8
保證金:
69.8
總坪數:
11.9
坪單價:
29.2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總現值:
194.7 萬
拍後增值:
-15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東區 新東段 1700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1/2,256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東區 新東段 1700-1地號,面積 21 m2,持分 1/2,92.8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7/8,總底價 436萬,保證金 87.2萬,坪單價 36.5萬/坪,流標
停拍,2026/7/24,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拍賣土地上有一棟建物(新東段1025建號建物,門牌號碼:臺南市東區衛國街106巷17弄48 號,)坐落,另1700-1地號土地有部分係道路。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及投 標人請自行查證。
2.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土地上之建物係第三人所有,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內。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倘拍定後,土地與土地 上建物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請應買人及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5.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本件拍賣標的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 分行使,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之土地不得拒絕 購買或承受。 六、本件拍賣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 條之2第1 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所有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合優先承 買權。上開所有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 買權,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 為準。
6.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土地占有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不在拍 賣範圍內,應買人請特別注意自行查明;又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係本件債務 人,應買人應特別注意民法第425條之
7.
民法第838條之1第1項、第876條 關於 推定租賃關係、法定地上權之相關規定。
8.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東區 新東段 1700地號
58 m2 × (1/2) × 49,300 元 - 256 萬元
= -113萬元
2.
臺南市 東區 新東段 1700-1地號
21 m2 × (1/2) × 49,300 元 - 92.8 萬元
= -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9
2拍 點交
21.9 坪 / 796.5 萬
2026/8/18
1拍 不點交
115.9 坪 / 2,330 萬
2026/8/12
1拍 部分點交
26.4 坪 / 774 萬
2026/8/5
3拍 不點交
10 坪 / 16.7 萬
2026/8/12
特拍 點交
25.7 坪 / 435.2 萬
2026/9/15
1拍 不點交
47.1 坪 / 1,215 萬
2026/9/15
1拍 點交
71.1 坪 / 1,821 萬
2026/8/19
1拍 不點交
10.9 坪 / 315 萬
2026/8/4
1拍 不點交
1.3 坪 / 22 萬
2026/8/12
1拍 部分點交
31.9 坪 / 1,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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