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正145264

台南市永康區永二街245巷27之2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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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4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90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25.2
坪單價:
35.3萬/坪
持分地坪:
6.8 坪
公告建坪:
25.2 坪
總現值:
85.1 萬
拍後增值:
-27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3.1 坪
附建坪:
2.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810地號,面積 1,832.4 m2,持分 1229/100000,36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永康區永二街245巷27之2號,建號 769,持分 1/1,530 萬
一層:76.29合計:76.29 平台7.10 (7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經張姓在場人表示系爭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其居住使用。另據地政人員表示系爭建 物無增建。
3.
另依估價書記載,本建物建案名稱為「翡翠甜蜜家庭」,未有增建情形,保養維護情況普 通,附有一位於地下一層之坡道平面汽車車位。又本建物之建築完成日為83年12月13日。
4.
上開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又上開車位之使用權利內容不明,應買人亦請自行查證,拍 定後應買人能否繼受債務人之使用權利,本院不負擔保之責,上開車位亦不在本院點交範 圍內。拍定後建物部分按債務人占有現況點交,其餘均不點交。
8.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9.
拍賣之不動產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道路用地之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trial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文化段 810地號
1,832.4 m2 × (1229/100000) × 37,800 元 - 360 萬元
= -27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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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坪 / 1,160 萬
2026/7/7
1拍 不點交
95.2 坪 / 2,2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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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8.6 坪 / 3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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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24 坪 / 1,120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19.2 坪 / 304 萬
2026/6/24
2拍 點交
27.6 坪 / 400.5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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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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